按照《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发改高技(规)〔2023〕660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价工作,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提出意见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理由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0931-8929325,0931-8929210(传真),附件:2025年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价结果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