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农农函〔2024〕33号)文件要求,通过各镇推荐上报,经过资料审核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拟通过和平县琪辉种养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和平县彭寨镇葡萄红家庭农场等2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选申请,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实名与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满,如无提出异议,将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文确认,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1月23日,联系人及电话:陈福东(0762-5687210)附件:1.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审名单.xlsx2.2024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审名单.xlsx和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