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3月24日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陈可宝、杨志凯联系电话:0571-87054066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合作处邮箱:zhikaiyang@foxmail.com附件:《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我要发表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4日征集调查结果:《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省委组织部“选派科技人才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挂职锻炼”,建议改为“选派科技人才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实践锻炼,”采纳2省委金融办工作机制中的“地方金融”部门,3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相关责任单位中的“地方金融”部门,采纳4省经信厅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单位建议删去经济信息化部门,6省发展改革委无意见——7省教育厅无意见——8省公安厅无意见——9省财政厅无意见——10省人力社保厅无意见——11省市场监管局无意见——12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无意见——13浙江金融监管局无意见——14浙江大学长三角应该与国家创新战略进行互补,跨省异地社保享受浙江“人才码”政策由属地具体实施,切实推动省属高校与长三角头部高校、学科间的合作交流,推动长三角地区科研合作水平,积极推动落实省属高校与长三角头部高校、学科的跨区域跨学科交叉合作,设立“省属高校长三角合作研究专项项目”,支持高校积极参与联合攻关项目,20基础研究建议加大对省属高校支持力度,所提建议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无关,建议在省内相关政策制定中予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