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5〕29号)要求,一、申报主体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保险险种,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山东省辖区内取得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分支机构,二、险种类别“鲁科保”是指以与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科技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或生命、科技企业对第三方应承担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鲁科保”险种类别应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三、险种应具备条件鼓励保险机构不断丰富完善“鲁科保”产品体系,(一)申报的险种已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批或备案,(三)申报的险种有助于增强科技型企业产品竞争力,对科技型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技术人员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等提供保障,四、申报要求省科技厅定期组织“鲁科保”险种征集工作,评估通过的纳入“鲁科保”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可向省科技厅提报“鲁科保”险种的申报材料,按山东省科技保险险种申报表(附件1)和科技保险险种汇总表(附件2)准备相关产品信息,五、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系电话:0531-51751083邮箱:kjtzpc@shandong.cn纸质材料受理或邮寄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317室附件:1.山东省科技保险险种申报表2.“鲁科保”申请险种汇总表附件下载:1.山东省科技保险险种申报表.docx2.“鲁科保”申请险种汇总表.xls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