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补助方式包括三类:“分阶段补助”包括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分阶段补助”和“分阶段后补助”项目,(三)专家评审1.“分阶段补助”和“分阶段后补助”项目需先后开展立项评审和预算评审:(1)立项评审:从市海洋发展局建立的海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下同)5名行业专家、2名财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第八条资金拨付(一)“分阶段补助”项目审批立项后,由市海洋发展局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合同书(补助资金只拨付至牵头单位,且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累计拨付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的50%,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累计拨付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设备投入的50%,(二)“分阶段后补助”项目审批立项后,且项目累计拨付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总投资的1/3,项目立项评审专家和承担该项目结题验收的审计机构人员应当回避,“分阶段补助项目”需开展中期验收,“分阶段后补助项目”不组织中期验收,“一次性后补助”项目不组织项目验收,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实施期限过半后1个月内提出中期验收申请,第十八条项目牵头单位应在项目验收1年后提交项目后评价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