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通州湾示范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等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的实际,现新增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通州湾示范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举报电话:0513-81680126,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特此通告,附件:通州湾示范区新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2025年9月23日附件通州湾示范区新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共1家)序号所属地区货物源头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单位属性1通州湾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安路南侧、海汇路西侧李军工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