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南京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为落实《南京市支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5〕33号),我委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南京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二、申报条件符合南京市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可按照榜单申报,分行业按照营收、缴纳社保人数申报,营收、缴纳社保人数可以申报企业自身数据计算,被合并计算数据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总部企业,(详见附件1)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宁企通”平台,2.申报企业申请书:阐述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引领能力和未来发展思路,申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对照总部企业认定条件,需阐述申报企业母公司基本情况,四、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需于10月30日前在“宁企通”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