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泰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对象1.泰州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二、备案条件创新联合体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相关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应具备以下条件:1.创新联合体要围绕我市“8+13+X”现代化产业体系,2.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3.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同行业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载体平台、已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具备合作基础(如联合举办的技术对接、学术研讨等活动)等,三、支持事项1.支持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攻关、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等平台,2.支持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战略规划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对创新联合体开展的协同攻关项目、研发投入等给予资金补助,四、备案要求1.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填写《泰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报书》(附件1),3.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此次备案工作,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朱杰联系电话:0523-86399066附件:1.泰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书.doc2.泰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推荐表.doc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