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民合作社: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2026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实施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对象、条件和项目储备公告如下:1.对象: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2.条件:申报支持的项目为2026年当年计划用于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且申报的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助资金,3.项目内容:①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机具、新装备,引进良种良法,购买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分拣包装、检疫检测等设施设备;②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修建果园、鱼塘、养殖场等标准化生产基地;③建设农业附属设施,建设储藏库(冷库)、烘干房、检疫检测房等;④其他方面,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与认证,分量建农产品品牌等内容,请各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在6月10日前自主申报,联系人:泰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特此公告泰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