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和县2024年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字【2024】65号)精神,2025年2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上报耕地轮作项目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基地的通知》至相关乡镇,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遴选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的推荐名单确定为实施主体,按照《泰和县2024年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了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24.8万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采购水稻叶面肥,为使7个乡镇相对均衡组织开展水稻叶面肥应用技术示范,拟定11.2万元按7个实施主体平均分配,剩余补助资金按实施主体服务面积(依据乡镇审核面积)分配,现就分配至实施主体的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4月3日,受理单位: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附件: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分配表泰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6日附件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分配表乡镇实施主体名称定额补助资金分配(万元)剩余补助资金分配合计金额(万元)服务面积(亩)金额(万元)禾市泰和县嘉农惠农机专业合作社1.633003.45螺溪泰和县炮头农业专业合作社1.621282.23.8苏溪郭占海(种粮大户)1.64070.452.05马市泰和县荆洲村新华家庭农场1.64000.452.05沿溪泰和县忠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1.635103.65.2冠朝泰和冠乡甜农业有限公司1.625402.64.2沙村袁光裕(种粮大户)1.68420.92.5合计7个11.21312713.6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