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2号)《嘉善县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善发改〔2025〕141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共安排我县490万元,经组织申报、部门联审,形成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名单,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县发改局综合规划科,联系电话:0573-84228170,公示期外异议不予受理,附件: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名单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