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粮油流通类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拟对符合“粮油农担贷”支持范围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费,现将主体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序号市县(市/区)单位名称(如有)借款人/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只显示前4位和后3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经营地址1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于东2109***********133-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杜家店村2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张峰2109***********715-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泡子村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与省农担联系,并以实名书面形式提供说明,联系电话:0418-6396635阜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