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市有关单位:按照《关于选育第十四批平顶山市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25〕34号)相关要求,市人社局负责初步遴选博士后青年拔尖人才,一、基本条件博士后人才目前为平顶山市所属或驻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取得博士后证书出站后,且出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博士后,二、推荐数量全市计划选拔博士后青年拔尖人才10名左右,各单位对本单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应报尽报,单位初步推荐不做名额限制,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于9月28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人选审批表、推荐人选评审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每人装订一册(详见附件5申报人选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及说明),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需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摆放),方便部门遴选工作人员现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