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宁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昌农发〔2025〕76号)精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6月20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昌宁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后经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承接主体的遴选工作,2025年8月1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农经站对昌宁县城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昌宁县文银魔竽专业合作社、昌宁县鑫汇种植专业合作社、8月7日对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只有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愿意且具备承担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条件,通过以上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规范遴选程序和实地核查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后,同意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2025年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业务委托服务费17万元,承接主体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开展好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除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业务外,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不得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开展工作,现将昌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联系人及电话:赵智梅18987530126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