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公告送达)珠香市监询通〔2025〕11-205号珠海柳云开贸易有限公司: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宜,请于2025年10月27日14时10分到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68号建科大厦12楼1215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请携带以下材料:1.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徐志鹏身份证复印件,2.你单位2025年1月2日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副本(特别是《租赁合同》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的获取来源说明),3.关于租赁珠海市香洲文园路13号之三的真实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真实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4.对提交的编号为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22**88号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显示权属人为文*光)及落款日期为2025年01月01日、出租方为“文*光”的《租赁合同》的说明(包括材料来源、制作过程、签字盖章情况等),5.你单位与文*光就该房产沟通联络的任何记录(如微信、短信、邮件、通话记录等),6.你单位内部关于本次住所变更登记的决策记录(如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等)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能证明你单位住所情况或说明本次登记材料问题的文件,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人:陈观喜、张越新联系电话:0756-2268913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