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3号)相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就有关2025年下半年南海区一至五类人才安家补贴、六至七类人才租房补贴的续领申请等事项,提示如下:一、申请对象(一)此前已成功申领过安家补贴,且达到续领申请时间间隔要求的一至五类人才,(二)此前已成功申领过租房补贴,且达到续领申请间隔要求的六至七类人才,如上一笔补贴已审批通过但未发放的,二、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进入【人才安居】-【安家补贴】/【租房补贴】,按指引提交续领申请后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咨询电话:0757-86287748),四、其他说明(一)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详见《南海区人才安家补贴年审办事指南(2021年6月)》及《南海区人才租房补贴年审办事指南(2021年6月)》,(二)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的,(三)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审核提交,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