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我局拟于9月25日开展乡村建设工匠继续教育及镇村干部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事项1.培训对象:福清市工匠名录在册工匠(详见附件1)、各镇(街)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村级巡查管理相关同志(其中各村同志不少于1名),各镇(街)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部分街道工匠,分会场由镇(街)组织安排,镇村干部及工匠参加对应会场,4.培训内容:(一)福清市农村建房方面相关政策宣贯及审批管理要求,二、工作要求1.各镇(街)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对接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及镇村干部培训人员、培训分会场可容纳人数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于9月19日前盖章报送《2025年福清市乡村建设工匠继续教育报名名单》(详见附件2)、《2025年福清市镇村干部培训名单》(详见附件3)及培训会场可容纳人数发送至邮箱:fqszcjszdz@163.com,2.根据《福建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匠经查实认定存在以下不良从业行为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撤销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三)未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年度轮训的,请各镇(街)务必通知工匠到位,请各镇(街)及时做好人员组织、场地等准备,并做好会场签到签退及维护秩序工作,附件1:2025年福清市乡村建设工匠名录汇总表附件2:2025年福清市乡村建设工匠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3:2025年福清市农村建房方面镇村干部培训报名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9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