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总部回归奖励,经企业自主申报,并通过第三方审计、专家评审及部门审核,拟兑现2024年四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总部回归政策奖励资金共计718.87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11日-9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区经信局:0571-89515947区财政局:0571-89516179附件.2024年四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总部回归政策奖励资金明细表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5年9月11日上一篇:关于兑现2023年度余杭区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的...下一篇:关于拟下达杭州市2024年第三批次制造业企业技改项目区级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