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76号)文件要求,经县农机中心自验和县级项目验收组现场抽查核对、查看资料,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第二批共加工销售农用残膜颗粒1330.81吨,项目验收合格,现将《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第二批残膜加工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9月24日,共10天公示单位: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pyxnjz@163.com监督电话:0954-7012619、12317项目完成情况:共计完成加工销售农用残膜颗粒1330.81吨,补贴标准500.00元/吨,拟兑付资金665405.00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附件:《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第二批残膜加工拟补贴资金公示表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