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发放“辽大中渔”“辽大连渔”渔船减船转产(渔船结构性改革)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共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411-82862770附件:“辽大中渔”“辽大连渔”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表.xlsx大连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