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二)重点用能单位专项监察,对2024年未完成节能监察全覆盖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使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以及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市发改局牵头开展)(三)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市发改局牵头开展)(四)2024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市发改局牵头开展)(五)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专项监察,重点检查数据中心节能审查情况、能效标准、使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以及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六)公共机构节能情况专项监察,对本地区2023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未达到约束值标准且对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水平影响较大的公共机构开展专项监察,未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公共机构“十四五”期间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的公共机构优先纳入监察名单,(市发改局牵头开展)二、扎实做好日常节能监察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公共机构、商贸建筑等领域执行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并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年度监察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2.2025年佛山市节能监察名单3.淘汰类用能产品设备退出情况4.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