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局定于近期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七)申报项目应当在罗湖区传承传播不少于10年,通知各单位、社会各界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阶段,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五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列入本级非遗的项目在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三、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总目录1份、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代表图片、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1份,(二)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3.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代表性图片统一以四号字体A4纸打印,(1)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和PDF版本分别报送)(2)项目代表性图片(3)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PDF格式)(4)项目申报录像片(5)其他音频、视频材料等辅助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用于评审及归档,联系人:丁老师0755-25728925、王老师0755-25725216附件:1.深圳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9月15日附件:1.附件1:深圳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x2.附件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