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充分发挥见习单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的作用,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3〕1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0号)要求,认定期满3年的四川古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古蔺县文物保护中心2家就业见习单位动态管理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就业见习单位条件,经单位申请撤销,古蔺县石宝镇初级中学校、古蔺县第二幼儿园和古蔺县第二小学校退出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布,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