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其他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向属地省级网信部门报告,承担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1.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3.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可判别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1.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门户网站、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因攻击、故障,8.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3.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8.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1.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3.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8.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