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资规发〔2024〕6号)要求,在企业自评、县级初审、市级联审的基础上,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核查和材料审核,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甘肃鄂尔多斯盆地南部镇泾曙光区块石油开采通过遴选,拟纳入全省绿色矿山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8766539电子信箱:2280183906@qq.com通讯地址:兰州市定西南路18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