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文件规定要求,现就新乡企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事宜公告如下:一、机构及许可证信息机构名称:新乡企峰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穗大道1571号办公楼204B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ETQT4215法定代表人:李佳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豫)人服证字〔2025〕第0772000213号二、关于核准新乡企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决定经审核,你公司符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条件,同意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业务,法律依据: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文件,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许可有效时间:即日起长期有效,请在接到此决定后1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特此公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