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78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申请,以下人员符合申报条件:1.欧普特(吉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1人,2.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人,4.永吉县岔路河镇中心小学2人,5.永吉县金家满族乡九年制学校1人,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县支行3人,8.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3人,9.吉林瑞尔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5人,11.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吉县供电公司9人,12.吉林槿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人,13.永吉县第二十五中学1人,以上37人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总计76000元:其中本科生1000元/月,公示期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监督电话:0432-6423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