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单位:为高质量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园(创建类)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原则产业园区原则上需以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视频显示、高性能材料、智能传感器、高端装备与仪器(工业母机、激光增材制造)、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机器人、现代时尚、数字创意、海洋产业等产业集群为主导产业方向,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一)园区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低于4万平方米,精密仪器设备、智能传感器等特色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万平方米,三、申报材料(一)《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区申报表》(模板见附件),(二)园区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交复印件,(三)园区运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五)园区管理运营发展方案(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等),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五)办理流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网上申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申报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形式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赴园区现场考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程序报批审定--社会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要求的园区授予荣誉称号和牌匾,(七)本通知由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