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批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通知.pdf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服务工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2021〕59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七批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和申报材料申报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具体申报标准和申报材料按照《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2021〕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拟申报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如实填写《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将所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收到资料后,认真填写《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实地核查表》(附件2)、《平顶山市第七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后提交至市人社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申报工作当作推动当地人社系统“三包三联”活动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二)申报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2021〕59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联系人:曹若谷联系电话:0375-2978819附件:1.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表2.平顶山市大众创业优秀项目实地核查表3.平顶山市第七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docx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