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对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流程: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负责单位及电话:市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0939-8212096二、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对象: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培训合格证明、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负责单位及电话:市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0939-8212096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领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300元标准据实补贴,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申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或由评价机构代为申领评价补贴,负责单位及电话:市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0939-8212096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申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