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奖励和一次性交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5〕22号)精神,经农户申请、村初审(公示)、乡镇复审(公示),我局联合区民社局、财政局对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申报的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第二批)进行了抽查验收,确定845户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符合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标准,共计发放奖补资金234.9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及时反映,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955-8806335附件:沙坡头区2025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奖补汇总表(第二批)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