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长春地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第一轮)事项公告如下,二、实施时间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三、补贴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补贴条件和具体标准参见《2025年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附件1),四、申报材料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通过线上方式申报(网址:https://ljyy.yingchentec.cn),并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的,应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应上传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长春地区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仅接受线上申报,参与本轮补贴资金申报的申请人,以《2025年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