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佛山市康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建设单位,广东昊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为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其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浇筑过程中搅拌站多次在现场违规进行加料调节导致缓凝剂超标,该工程相关责任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此事件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现予以通报:一、建设单位未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未按相关规定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进场交货检验制度,二、施工单位对进场预拌混凝土未履行查验义务,三、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场违规加料行为未予制止,四、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水函〔2021〕50号)和《佛山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佛建〔2022〕8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佛山市康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昊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智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4〕103号)第97条(施工)、第36条(监理)和第18条(预拌混凝土),分别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扣5分和预拌混凝土单位扣5分诚信分值处理,附件:诚信扣分一览表.xls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