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基层广大群众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和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建成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农村、科技、科协、乡镇(街道)等单位共享共用的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的学(协)会、联盟、科技服务团等科普宣传、科技创新组织,助力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共同富裕美好山区样板,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科技服务”总队,二、权力与义务农业科技服务总队成立后,享有以下权利:1.志愿服务队业务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指导,参加其提供的学习、培训、宣传等有关科普活动,2.要求提供从事农业科技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农业科技服务总队成立后,履行以下义务:1.科技服务总队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严格的团队纪律、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2.科技服务总队的活动应该结合实际、形式多种,3.不得以科技服务总队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4.自觉维护县“农业科技服务”总队队伍的形象,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