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为加快推动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根据《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24〕1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与联合申报单位签订赋能中心联合建设运营协议,二、申报条件(一)具有对赋能领域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能力,具有与赋能行业紧密相关的诊断服务、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能力,(三)具有较强的数字化转型技术攻关能力,(四)具有提供数字化转型智库支撑服务的能力,三、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表》(附件1)、《青岛市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承诺表》(附件3)和《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交由企业所属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对各申报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五、申报时限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做好辖区内赋能中心申报指导、初审工作,附件:1.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表.docx2.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大纲.docx3.申报承诺表.docx4.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