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重试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根据《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复核、专家实地考察评审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认定“晋城市宫颈疾病微无创技术创新中心”等7个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工作指导,请各依托单位要不断加大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在科研设施、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中心的资源整合、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及服务等水平,附件:2025年度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