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6号)和《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吉市农规计字〔2025〕1号),经过实施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查,拟由新干县志文生态家庭农场、新干县新宇家庭农场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每家补助8.5万元,资金总计17万元,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反映(A幢407室),联系电话0796-271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