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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新干县农业农村局 | 2025-08-05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6号)和《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吉市农规计字〔2025〕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市局下达我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绩效目标为培育2家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奖补对象应为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用于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改善家庭农场档案橱柜、财务管理等办公设备、提升联农带农能力等方面支出,项目主体不得同时实施组织开展农民培训项目,四、工作要求一是谋划项目实施,要结合实际谋划项目实施工作,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管理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做好2026年项目储备和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资金使用方向正确使用项目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须申请“一码通”赋码,附件:1.项目主体实施方案(参考模板)2.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1项目主体实施方案.docx附件2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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