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5年第2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通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站)、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原振兴办):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第六章附则的规定,“对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改称为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贴对象为跨省就业脱贫人口,每人每次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所需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经人社局审核,符合跨省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要求共计3656人,补贴资金182.8万元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列支,详情见附表,补贴资金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兑付到户,补贴对象及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录入,附:2025年第2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岚皋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