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5〕303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预审、征求处室意见、专题会讨论、办公会审定,遴选出了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及复核地区省级预审拟通过名单,现予以公示,一、拟推荐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江岸区、通山县、来凤县、兴山县、竹山县、江汉区、夷陵区、硚口区,二、拟推荐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梁子湖区、谷城县、大悟县、英山县、钟祥市、点军区、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大冶市,三、2025年复核地区省级预审拟通过名单1.9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京山市、保康县、鹤峰县、十堰市、恩施州、五峰县、赤壁市、恩施市、咸丰县2.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十堰市、保康县尧治河村,四、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五、联系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该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87167120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