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193号〕的要求,我局于2025年4月起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有关工作,9家商标代理机构自愿纳人测评范围,现将截至2025年9月1日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商标代理机构对信用计分和等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管理信用管理系统(方式见附件2)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捉供相关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圾,附件:1.附件1纳入评价试点范围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xlsx2.附件2商标代理信用评价之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注册登录操作指引.pdf联系人:薛见英联系电话:85750611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