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联合资助项目(太重、潞安、建投、气象、文物)(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定位本联合资助项目旨在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需求,三、申报条件(一)基本要求1.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4.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申请单位应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6.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7.项目申请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内的各类项目(含联合资助项目),4.申请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还应上传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2.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潞安)项目需求.wps,3.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建投)项目需求.wps,4.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气象)项目需求.wps,5.2025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文物)项目需求.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