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跨省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规定,全区16-65周岁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仅限享受政策人员)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人员)中的劳动力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现跨省转移就业,务工收入大于1万元以上的奖补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我区2025年第二季度跨省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通过个人自主申报、镇村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现拟为972人拨付跨省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48.6万元,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4日(五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79-67917678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孟津区跨省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统计表.xls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