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长宁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总数各不超过2个,二、申报条件(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条件,申报长宁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组织,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资料评审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进行现场评审,表彰区政府质量奖获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者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长宁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详见附件1),(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材料,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长宁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或成果总结等)需合并成册,材料寄送联系地址: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402室(区市场管理局质量管理科)邮政编码:200050联系人:黄海琦、陈金伟联系电话:22187086、22187085电子邮箱:shcnzl@163.com附件:1.长宁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2.长宁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3.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4.国家标准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5.DB31/T598-2023《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6.DB31/T1153《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7.DB31/T1009《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上海市长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会办公室(代章)2025年7月28日相关附件:第五届长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