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函〔2025〕183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各市(区)局负责实施二星级维保单位的评定(技能考核由市局统一组织),以及已获评二星级、三星级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对已获评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市(区)负责的评定工作进行抽查,二、评定标准对已获评星级电梯维保单位复核按照《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1)要求进行,对新申请星级电梯维保单位评定按照《泰州市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细则》(附件2)要求进行,2.请各市(区)局应于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维保单位二星级评定现场检查和既有二星级、三星级单位的复核工作,组织二星、三星级维保单位技能考核,3.市局组织实施的四星五星维保单位复核工作,四、工作要求1.各电梯维保单位应自愿申报星级评定,2.各市(区)局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1)和《泰州市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细则》(附件2)要求组织实施,附件:1.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2.泰州市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细则3.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4.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监督检查提交资料清单115号文附件.docx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