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求“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是我市骨干企业围绕创新链的特别需求,(一)“揭榜挂帅”研发项目的参与主体分为“发榜方”和“揭榜方”,2.“揭榜方”为项目申报主体,(二)“揭榜方”申报时应明确项目参与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再申报新的市重大科技项目,(三)“发榜方”作为项目资金投入主体,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和不超过“发榜方”与“揭榜方”双方签订并上报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的项目委托协议支付金额,项目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1.在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发布年度前2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通知载明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止(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二)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应未被列入东莞市科技项目诚信异常名录,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2,(六)项目申报时应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查新报告、项目牵头单位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769—22831478(二)系统技术支持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附件:1.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研发项目(人工智能专题)申报指南.docx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3.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参考).doc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