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29号)及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4〕84号)要求,我局拟实施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活动时间地点,计划放流时间为2025年9月上旬,放流水域为渭河流域岐山段,地点设在渭河岐山县生态运动广场段,本次放流物种为鲢鱼、草鱼鱼种,其中:鲢鱼18万尾、草鱼2万尾,放流数量共计20万尾,遵照渔业增殖放流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岐山县水产工作站通过询价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中选择,2025年8月25日至29日,请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岐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17—8212231传真:0917—8214543电子邮箱:qsxnyj8214543@163.com岐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