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3376114、3376015,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陈云华196810六鉴定〔2025〕08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刘元钧196912六鉴定〔2024〕0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付传利196812六鉴定〔2025〕0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刘友洲196907六鉴定〔2025〕09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李殿梅197506六鉴定〔2025〕05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6李学霞197102六鉴定〔2025〕0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7黄绍晖197003六鉴定〔2025〕05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8程应东197512六鉴定〔2025〕0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雷静198006六鉴定〔2025〕06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0张志友197109六鉴定〔2025〕0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1王吉坤196612六鉴定〔2025〕0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秦小七197111六鉴定〔2025〕0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3王永旺196801六鉴定〔2025〕08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许方平197103六鉴定〔2025〕0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5张勇197507六鉴定〔2025〕07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6章俊197301六鉴定〔2025〕0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7朱清196902六鉴定〔2025〕0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