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解读链接闽体规〔2025〕2号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2025年5月23日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扶持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高质量发展,并对三星级以上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扶持;(三)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扶持和监督管理,申报单位自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得分均超过500分的,省体育局根据统评结果将福建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划分为五个星级,第三章审核程序第八条省体育局组建由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项目管理中心、青少年训练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审委员会,通过向社会和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发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划分工作通知,第十条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条件和标准开展自评,(四)省体育局资审委员会统评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上报材料,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指导管理,第十三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对收到辖区内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失当行为的投诉举报,第十四条省体育局按照《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扶持和管理办法》,第五章扶持政策第十五条省体育局建立福建省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目录,第十七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参照省体育局做法,鼓励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内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搭建培训和赛事活动平台并予以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