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和《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4〕2号)等有关规定,上级下达我区奖补资金1.21万元,根据上述规定经我局审核、复核,形成2024年度区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7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至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1-28273567,传真:0591-28825276)附件: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9月2日。